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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笙歌从小就表现出超越常人的智商,被父母寄予厚望,压根没有青春叛逆期。
而在他十六岁生日那天,他放学回家,路过甜品店,捏了捏口袋里的纸币,正好够买一个小蛋糕。
父母平时工作忙碌,不会记得他的生日,但他想慰问一下自己。
少年凤眼清澈,气质干净,是很多少女初恋的模样,在店员惊艳的视线下,他走进去。
清风吹拂,挂在甜品店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
伴随着店员姐姐的“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
他拎起小小的草莓蛋糕回家。
在陈旧的居民楼二楼停下步伐,傅笙歌拿出钥匙打开防盗门,
“爸妈,我回来了。”
他唇角扬起一丝笑,说完,刺目的鲜血却映入他的眼里。
入眼一幕,是他父亲倒在血泊里,母亲倒在父亲怀里的模样。他们手边,有一把漆黑的手枪。
一枪洞穿太阳穴,一枪洞穿心脏,没得救了。
手中的蛋糕噗地一声落在地上,少年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呆呆的望着眼前一幕。
为爱情死亡,他们可真伟大,他们没有留下丝毫遗言,就这样干脆的抛弃了他。
之后,有警官上门,他才知道,原来是他爸杀了人。
而他妈大义灭亲,随即一起殉情,旁人体恤傅笙歌年少,没有找他的麻烦。
傅家就只剩下他一人了。
傅笙歌没有撕心裂肺的悲痛,他快速收拾好心情,开始疯狂的看书、学习、考试。
他深深地记着,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他不会像父亲那样愚蠢,母亲那样傻。
就算‘愚蠢’——
他也不会落到那种惨境里。
……
傅笙歌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梦见少时的事情。
他拧了拧眉,感受到身旁的温暖。
幽幽地掀开眼帘,看到少女甜美的睡颜,睡得很熟。
无处安放的心,顿时有了归属。
这已经是他们生活的第十年了,十年的陪伴,足以让爱情像小巷里陈年的美酒,越来越香醇,傅笙歌也越来越包容仙仙的性格,对她有求必应。
他们的孩子是个男孩,兴许是因为傅笙歌是人类的缘故,孩子出生时也是人类样貌,渐渐长大,继承了父母的优点,长相极其精致漂亮,唯一一点鲛人的特征,大概是哭的时候眼泪会变成珍珠。
当时仙仙觉得挺好的,如果孩子以后没钱了,掉两滴眼泪,便足够吃用许久。
银河: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
“爱丽丝,我爱你……”
仙仙就在傅笙歌的早安吻中醒来,她勾住傅笙歌的脖子,送回一个吻。
与此同时,一个漂亮的少年悄悄地来到父母卧室外。
他偷偷推开门,从门缝中看到爹地俯身,把妈咪亲的满脸通红,娇|喘连连。
他撇了下嘴,嫌弃的啧了一声。
他哈利叔叔说了,这是成年人促进感情的方式。
但是,他还是觉得爹地不要脸,总喜欢吃妈咪的口水。
唔……
难道就是因为爹地满心满意全在妈咪身上。
所以,才会给他起个那么女性化的名字吗?
嗯,对了,他叫傅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