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揽胜“尊崇版,豪华进口越野车,加上购车手续费,差不多要300来万;如今才开了不到十天,从车库提出来,连车牌还没挂上,几乎是新车一辆,如果愿意的话,直接出手,最低也能够卖250万。
《志摩的诗》,线装签名本,衬页有徐志摩亲笔题诗一首,上拍卖行的话,签名本,没有题诗的可以卖18万左右,题了诗的比较罕见,参照以往类似拍卖,最多也只能拍100来万。最主要的是,这本书是林逸花了100块买来的。
一本书,换一辆路虎,从买价到交换价,价格翻了三万倍。
一手交书,一手交钥匙。
说出去谁信?
不是因为疯了,就是吃错药了。
可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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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5zww.p;秦总走了,临走的时候还像小品《卖拐》中的大脑袋伙夫,冲林逸说了声:“谢谢啊!”语气真诚,真挚,并且邀请林逸,有空去上海,一定要找他玩。
那一刻,林逸忽然觉得有些惭愧。觉得很对不起这位秦总,人家开着车来的,最后却只能靠两条腿打的离开。
林逸又觉得自己心太“黑”,“黑”了人家的车,自己买那本书才花了100块,等于多要了人家300万,怎么好意思?虽然人家是土豪,拿钱不当钱,拿车当玩具玩——但……怎么说呢,这个便宜占的太大了,让林逸这个“读书人”感觉有些不适应。
握着手中的车钥匙,林逸忽地又感觉很假,很不真实。
就这样换了吗?
自己的一本书,换了这辆路虎。
以前林逸喜欢看一些八卦,说在国外有人拿一只汤勺,在交换网上换了一辆宝马,先是拿汤勺换了一个相机,然后又拿相机换了一部老式电话,然后用电话换了一台电脑,电脑换了洗衣机……就这么换呀换,最后就换成了一辆宝马。
林逸不太信那种,觉得有炒作的嫌疑,但是现在,自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手里拿着车钥匙,面前停着一辆谁也偷不走的路虎,这绝对做不了假。
重yào
的事说三遍:一本100元买来的书,换了一辆价值300万的路虎!
……
当林逸完全接受了眼前一切的时候,第一眼就看见了曹一刀这货围着那辆路虎”揽胜“上窜下跳,左瞧瞧右瞅瞅,还使劲儿弯腰看看车下面四驱动的轮子,因为弯的太狠,连贴身穿的大花裤衩子都露了出来。
“林逸啊,你发达了!这是路虎啊,300来万的越野车!”曹一刀检查完毕,脸蛋子上肥肉抖动,表情激动无比地想要给林逸一个热情的拥bào。
林逸慌忙躲开,这货下手没轻没重,还说躲远点好。
“草,没意思。躲什么躲,你又不是花姑娘地干活。”老曹埋怨了林逸一句,不过马上又嬉皮笑脸,搓着手,看着林逸,似乎在酝酿什么不好的事情。
唉,看着老曹这副德行,再想想他索要路虎的行径,林逸忽然觉得,这货贩书真是大材小用,完全有做土匪的潜力。
“林逸啊!”老曹很温柔地喊道,这声呼喊让人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好哥们?这辆车是不是我帮你弄来的?这件事儿从头到尾我帮你跑前跑后是不是很不容易?别,别回答,咱俩心里有数就行了。兄弟在一起,讲什么?义气!”老曹砰砰砰,拍了拍胸脯。
“不管别人说什么,咱们都是讲义气的人,所以我这个做哥哥的也不奢求什么,也不要你的什么介shào
费,那样太市侩,太小家子气,咱兄弟谁跟谁呀——不过你这车能不能让我开几天?别介,别用这种怀疑批判的目光看着我,我知dào
咱这人不怎么纯洁,很多人喜欢背地里骂我,说我市侩,短视,见利忘义——可是没有我的无耻,怎么能衬托出你的伟大?”
“再说这辆路虎,我是真的很想开一开,我也知dào
这样做很不对,车如老婆,你的车自己还没开,我先上手了,这可是原则性错误;可是哥哥我是纯爷们啊,纯爷们哪有不爱路虎的!兄弟啊,别的我也不说了,你也知dào
,我那辆该死的五菱宏光早该当废铁卖了,能开一开这样的路虎,我就算死也瞑目!”老曹苦着脸,都快眼泪汪汪。
林逸表情怪异,张了张口,曹一刀怕他拒绝,又忙说:“我知dào
,你别说,你别开口,先听哥哥说完……你呢,现在还没驾照,没关系,这事儿包在我身上,我跑关系走后门,千方百计也要帮你办一个,谁让你是我兄弟呢不是……等驾照下来以后,这车再让你开——你要是真的手痒痒,也没关系,我那辆破车你先拿去练练手,撞烂了都没关系,别说一辆车,就算你蹲大狱坐大牢,哥哥也愿意为你两肋插刀!对了,还有这路虎的牌照,交给我,我帮你办,保准给你弄个吉祥号,888要不要?那就666,要么就8686?……嗯嗯,我还想说什么来着,车钥匙能不能给我哈?”老曹涎着脸,望着林逸,一副无比渴求的模样,恍似讨要饼干的小狗。
林逸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他说:“你说完了没有?如果没说完,我可以再给你十秒钟……”
曹一刀说:“不用了,都说完了,呵呵。”傻笑。
“那我说几句行吗?”林逸显得很客气。
老曹有些不好意思了,“你说你说,说什么我都听着。”
林逸:“这车,你先开着吧。”
老曹竖起耳朵,等待着。
林逸却没下文了。
“就这,完了?”老曹眨巴小眼,问林逸。
林逸耸耸肩:“是啊,完了,你还想让我说什么?”
曹一刀摸摸光头,“咳咳,那个……你本来就想说这个的吗?”
林逸还是那副淡然的鸟模样,“是啊,你以为呢?”
“靠!”曹一刀狠狠地拍了光头一下,“我它妈费那么多唾沫干啥!”
原本以为林逸会舍不得把车借给自己开,可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儿。
绕了半天,车钥匙还是丢给了自己。
……
林逸不是傻瓜,他深知曹一刀这货的为人,市侩,小气,偶尔还喜欢耍滑头,没有郭子兴那么仗义,更没有黄教头那么义气,可是林逸还是接受了这个朋友,原因很简单,老曹虽然很”无耻“,却喜欢把无耻露在外面,像这样无耻的人,能够毫不藏私地把无耻全都表露出来,并且告sù
林逸,我就是这样一个没道德没底线喜欢低级趣味猪八戒样式的无耻憨货,你说,让林逸怎么把他踢开?
林逸有时候看书多了,难免沾染了一些读书人的习气,在某些方面不够“黑”,不够“奸”,像“一本100块的书,换一辆300万的路虎”这样黑心的话,他就说不出来,可是老曹却做到了,下贱无底线,无耻有根源,在性格方面和林逸简直是个互补。
除此之外,林逸不是不喜欢车,可是他没车库——租赁的车库藏了书,房子也是租的,再加上他没驾照,车子没挂牌,对于林逸来说,这辆貌似豪华气派上档次的牛车,简直就是个大累赘。
既然是累赘,就该丢给那些喜欢累赘的人,让对方先帮自己养着,曹一刀无疑是个好对象。
可怜老曹这个爱车之人,不知不觉就成了林逸的御用”马夫“,还以为捡了个大便宜,能够好好过一把车瘾,在拿到钥匙以后,对着林逸千恩万谢感恩戴德,这才屁股冒烟,屁颠而去。
据说,开着这辆超级拉风的路虎回家以后,老曹学着李小龙,揩着鼻子把自己那辆虽然破旧却依旧三天洗一次的五菱宏光狠踹了一番,叫你半路熄火,叫你雨天抛锚,叫你丫的喝油跟喝水似得,前仇旧恨,一起报。
……
林逸难得耳朵根子清静,对于那本失去的《志摩的诗》,林逸虽然占了大便宜,却还是有些依依舍,但那个秦总貌似比自己更加疯狂地爱着徐志摩,希望他能对她好一点。
毕竟,每个藏书者对于书来说,都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是个暂时寄存者,你永远不可能拥有她,只能暂时占有她,烙下自己的印章,留下自己的痕迹,载入自己的故事。
就算你藏书再多又如何,到了最后,随着你生命的结束,还不是要散去?
所以,你可以爱书如痴,但必须明白,书的宿命,就是个轮回。
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
久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