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未到深秋,但今年的第一场雪却来得极为突然。
白天还勉强可见些许日光,等到了晚上,气温骤降,普通人很快就感受到了一股寒意袭来。
一些本地人和路过的人在晚饭时间都喜欢到客栈酒馆之类的地方小聚小酌,推杯换盏,火辣的酒水顺着喉咙一直烧到胃里,能不能真的保暖不知道,但大多数在喝酒的人脸上都红了,大约是要熟了吧。
“小六爷来了,这边喝一杯?”
“小六爷几天没见,今儿怎么有心情出来了?”
“小六爷这是知道天冷了,没个媳妇暖被窝心里不痛快出来找酒喝?”
“小六爷今年可有十三了?找媳妇的事得抓紧,咱们‘不归’城里姑娘可不多,抢手得嘞,我家隔壁那丫头还没出生都被人提亲了,再不抓紧可就来不及咯。”
“小六爷,估摸着等你及冠那会儿已经在城里找不着没出阁的姑娘了,要不你去我六舅爷家提亲?回头等我六舅爷讨了媳妇,生女娃的时候给你留着?”
“都给你家小六爷我滚一边去,六爷今年十九了,媳妇?开玩笑,六爷我要是想找媳妇,嗷一嗓子,城里哪家姑娘不愿嫁我?一群趴耳朵怂货,要是个爷们的怎么不敢在家里喝?”
有一名身穿布衣青年刚刚跨入客栈大堂里就被很多本地食客打趣调笑,青年也不生气,就站在客栈大门边上伸了个懒腰,目光在大堂中扫了一圈,而后拍了拍手,一路向着二楼走去。
沿途所过,青年不是顺一把这一桌的花生,就是顺一根那一桌的鸡腿,大家也都喝骂,但每一个骂得凶的人脸上挂着的都是笑容。
二楼,靠近楼梯不远的一处靠窗位置,一张八仙桌围坐着五个人。
其中一个老人,两名少女,一个少年和一个青年。
此刻青年手持酒杯给少年满上,少年满面愁容,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好看的姑娘饮了酒,红红的脸蛋像桃花。
但好看的少年饮了酒,脸蛋红红烫烫,人家说那是猴儿屁股能烙饼。
“考你们仨儿一个问题,可知道这城为何叫不归城?”青年头戴方巾,桌边放着羽扇,旁边的凳子上放着的包裹里都是书,一时兴起,有考教三个少年的意思。
云天锋拘谨摇头,这个慕容大哥的性格多变,一会儿神经兮兮,一会儿又像个读书人文绉绉的,让人捉摸不透,喜怒无常。
扎着双马尾的飞云武馆小师姐一拍桌子昂起头,踊跃发言:“慕容哥哥我知道,我知道。”
“哦?说说看。”
“我听师父说过,大约六十年前,这里就是飞云国边境,那一年隔壁王朝天干地旱,闹了灾荒,饿死的百姓不计其数,但飞云国却刚好是丰收年,于是一场奔着掠夺而来的战争就爆发了。”
“听说那会儿隔壁王朝远比现在大多了,人口基数还是飞云国的十倍以上,能征善战者不计其数,飞云国甚至险些遭遇灭国。”
“当时就是在这座边境城池爆发了一场史诗级的大战,这里就像是一个磨盘,两国无数士兵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都是大活人进来,骨灰盒子出去,城外方圆二三十里地都是没有墓碑的坟,密密麻麻。”
“于是从那会儿开始,这座原本临时建造用来防御的城池就多了个‘不归’的名字,就是说几乎所有来到这座城的人,都别想再活着归去。”
书生满意点头,给了江初瑶一个肯定的眼神,小姑娘顿时就像又多喝了两斤烧刀子似的,脸更红了。
“而三十里地啊,那得死了多少人!”云天锋目光远眺窗外,远处都是漆黑一片的深邃,只能瞧见在窗口抢滩登陆的片片雪花兵,有来无回。
书生自斟自饮道:“听闻当年飞云城第一江湖家族王家,先后六代人,一千三百四十六口人,在烽火连天的岁月里全都主动投身到这不归城中,即便是六七岁的娃娃也都提着烧火棍站在城楼上嗷嗷吼,到了如今,整个王家活着的就只剩下了一个小侯爷,也是整个飞云国唯一世袭罔替的侯爵。”
“原来还有这样的故事,可惜了不认识这位小王爷,要不然定要请他喝上一顿酒,再竖起大拇指,说几声佩服!”慕容雨打着酒嗝,竖起拇指。
“谁?是哪家姑娘要请六爷我喝酒?”
忽而,慕容雨话语声刚落下,楼梯口就钻出来一个脑袋。
那青年一看这边这一桌子人,一个单马尾,一个双马尾,都是个顶个的好看,我的个娘嘞,在这不归城竟然还能看到这般模样的姑娘,怕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女儿吧?
蹬蹬蹬一阵小跑,青年来到桌边,屁股往里面一顶,就将靠边坐的云天锋硬挤到了凳子一边,随后双手抓着桌角,手都捏白了,目不转睛,人在原地杵,魂在前边飘。
在这一瞬,这青年的世界里就只剩下了两个美人儿,再无其他。
“你是谁?”全桌人异口同声问道。
“我?六爷我就是王家当代家主,王小六是也,世袭罔替,如假包换的小侯爷,两位仙子芳龄几何?可有婚配?可有意中人?”
“哎……”一桌子的叹息。
“咦,怎么还有个老头和两个恁丑的男人?”
“哎……”又是一桌子叹息。
“咦,不对啊,这位小兄弟,六爷我看你头上阴云密布,怕是今夜就会有血光之灾,看在两位仙子的份上,喊一声六哥,六爷今夜保你太平,这交易可还过得去?”
“不用,谢谢。”
“咦,这位兄台,看起来三十出头了吧?看这装束怕不是个读书的秀才?六爷我朝中有人,喊一声六爷,六爷给你引荐引荐,保你仕途一帆风顺?”
“秀才?呵……”穿着只有探花郎才能穿的衣服被人说成是秀才,慕容珏脸上瞬间黑如锅底。
早知道就别夸什么王家,显摆什么见识来当佐酒菜,真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王小六热情奔放,努力了片刻,一桌子人却没怎么愿意和他搭话的,他渐渐便失去了兴致,只是心底遗憾,好美的两个仙女,怎地这般冰冷,着实无趣。
“算了算了,高低也算是喝了你们两杯酒,六爷也不是冷血的人,奉劝一句,趁夜出城去吧,再晚,保不准就走不掉咯。”
王小六说着下了楼,走出客栈时驻足眺望了一下远方夜空,深吸一口气,领着两名侍从,双目森冷,直奔城头。
不归城东城门外,白雪飘飘,本是一片寂静,但在此刻,马蹄声如惊雷,斗笠蓑衣夜行服,弯刀寒剑魔气生。
一行百余人行至城楼之下,勒马而停。
“不好意思了各位,不归城有个规矩,夜里不让入城。”遍布刀剑痕迹的古老城门早已合上,唯有城楼处,一个放荡不羁器的青年手持一杆方天画戟一跃而下。
“找死!”
百余人的马队之中,有一人一声冷喝,带着滚滚杀气自马上纵跃而起,一声长啸,身在半空一个翻转,落地是已变成了一头高大威猛的魔狼,在飞雪暗夜中露出嗜血狼牙。
巨狼一个飞扑,如一座山头向着城门外的青年当头砸去,那青年却不疾不徐,脚尖画了半个圆,身子向后弯曲如长弓,‘崩’的一声,方天画戟爆射出去,又是‘嘭’的一声,血雨翻飞,方天画戟反弹而回。
青年一手牢牢握住大戟,打了个哈欠:“好言难劝该死的鬼,想进城,诸位明天再来如何?”
吼吼吼吼……
然而,面对青年的劝告,这百余人却齐齐下马,在长啸声中,一个个身体膨胀变大,化作一头头的魔狼,双目猩红,利爪森寒,冰冷的魔气顺着地面不断蔓延而开,竟是比天上落下的血花还要冷。
“和你家六爷比人多?”
城楼下的青年将手指头含在嘴里吹了一个口哨。
紧接着,城头上便冒出来一道道的黑影,粗略看去,足有近千。
轰隆隆……
却在这时,城外又如地震,另一条通往东城门的路上,又来了一大人。
这些人到来以后,只是目光一扫,立马停下脚步,聚在不远处不进不退,似在等着最先赶到的一匹魔狼山魔修和那些守城的人马厮杀分出胜负。
青年双目微眯,嘴里发出啧啧声,在更远处的黑暗中,能遥遥望见一些移动的火光,怕也是一些正在赶来的人马,这第一拨人还没送走,后边的好像就已经开始越聚越多了。
“老大哥们,有点不妙啊,人比我想象的多呀,要不咱们撤?”
“撤个屁,这里是不归城,不知道什么叫撤,既然都说好了,那就干他娘的。”
“就是,怕个卵,脑袋没了不过碗大一个疤,老子早就想念当年先走的兄弟们了。”
寒风萧萧,红尘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染缸,一个缸里的人永远也无法理解另一个缸里的规则。
就好像每一个缸,就是一种世道,就是一次人以群分。
就好像,不知何时来到了城楼一角的少年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