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死亡这条路。
陈玄穹回到了星界巨山的顶峰。
再一次点燃蜡烛,他思考着,这一切是自然?还是非自然?
“啊哈!”伍德普拉克像是神话中的灯神一般应召而来,“我就知道你会回来,还记得我怎么说来着?多来串串门!”
青烟缭绕,烟雾变得凝实,再次给这两位旅客披上衣服。
陈玄穹:“好久不见。”
伍德揽着小陈的肩,也是客套。
“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陈玄穹:“我活了大概多久?”
伍德说:“如果按照生者世界的时间来算,是四周,二十八个自然日……”
陈玄穹说:“我还要等多久才能复活?”
“这得看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尸首已经火化,挫骨扬灰,恐怕得等上一整天。”伍德一伸手,凭空变出两支香烟来。
两人就着蜡烛点了火。
陈玄穹抽着烟,感觉到不可思议,心头的疑问越来越多了。
“你能变出东西来?”
“是的,毕竟我在星界坐牢的时间远超你的想象。”伍德从容不迫地答道:“在这片类星体宙域中,我可以试着用精神力去控制超新星爆发时产生的能量。用质能转换的方式,将能量转化为物质。”
陈玄穹盯着手里的烟卷。
——纸包装和烟丝与真实的香烟没有什么两样。
“像是……魔法。”
“不是的。”
伍德一个响指将手里的烟卷打碎,一时光斑激荡,它像是萤虫归巢,汇入了星界巨山的溪流中,慢慢沉入山脚漆黑的海洋里。
“它只是障眼法,组成我们身体的是物质,你应该知道,物质可以通过原子裂解来释放原子能,你老家喊这个叫‘核裂变’——而我只是在使魔术,是手艺活。这不是什么魔法,魔法和神迹从来都是无中生有,这是科学。”
陈玄穹:“你说是就是。”
“哈哈哈哈……”伍德大笑,像个学会新花招的小孩子,在给同班同学展示玩具那样得意,他说:“很神奇对吧?很难想象对吗?只要这座巨山的河流还在,我就是造物主。这可太令人难过了。如果我没有这些魔术,没学会这些小把戏,我可能不会那么难过。人是一种群居动物,每当我创造出为人时用过的旧物,食物也好,衣物也好,我都会感觉到孤独,我难以承受这种酷刑,一件件熟悉的东西像是钝刀子,在割掉我的肉,抹去我的人性,小陈呀——”
伍德拍着陈玄穹的脸蛋。
“——你记得多来串门。”
陈玄穹问:“你当真那么厉害?”
伍德点头:“我就是这么厉害。”
陈玄穹又问:“那你为什么不试着创造生命?如果你可以用这些能量造出一根香烟,造出原木纸浆的纸张,造出草本植物,还熟知它们的基因构成。为什么不试着创造生命呢?你感觉孤独,不如试试养育一个文明,来陪你度过刑期。”
伍德听了直摇头,他干脆做给小陈同学看。
他招手从巨山的河流中取来暴乱的纯净能量,将它们转为构成“生命汤”的原始化合物,最后他高高举起双手。
轰隆——
一道雷霆落下。
人工合成的有机物诞生了。
紧接着,伍德和陈玄穹开始等。
按照陈玄穹的体感时间来算,只过了短短的十来秒,伍德手里那捧有机物饮料出现了原胞。
就在这个瞬间,伍德又往生命汤里加各种各样的“佐料”。
原胞开始演化为生命。
它在以极快的速度转变形态,利用繁殖的方式更新迭代。
由于没有自然选择,一切都是人工培育。
过了五分钟。
他手里多了一只异形生物。
——看上去像个肉球,没有五官,没有四肢,只有一些用作感知的纤毛器官,由于没有天敌,这些纤毛也在慢慢退化,繁殖的方式也只有自体繁殖一种。
它就像个人参果,放在地球上,是所有生物的高蛋白营养餐。
——像极了《山海经》里描述的怪兽,叫【混沌】。
最终,伍德失败了。
他做着投篮的姿势,将自己亲手培育出来的“生命”,轻描淡写地扔进了大海中,激不起半点浪花。
陈玄穹看着黑海之中数之不尽的巨山,每一座山都代表着一位困在地狱刑房的居民,他抓准机会吐了个槽。
“你下边的邻居,你的狱友会投诉你乱扔东西的。”
伍德毫不在意:“你看,现在我做不到,如果有一天我能做到了,变成真正的造物主咯,估计就刑满释放啦!”
陈玄穹若有所思。
“小伍同学,你要这么想。”
伍德两眼一亮:“哦!兄弟你有高见?”
陈玄穹转而勾搭上伍德的肩。“如果你做到了,你可以把地狱,变成天堂。”
“啊哈!你说得真他妈有道理。”伍德笑嘻嘻的,手舞足蹈地说:“你是不是有问题想问我?你死得这么勤快,一定有很多难题!它们难住你啦?来吧!兄弟!来,尽管问!你伍哥哥已经迫不及待要给你指点迷津了!是缺钱了?还是不知道怎么过下去了?”
陈玄穹摇摇头。
伍德:“那就是感情上出问题了?我可以从人类的演化角度来和你说说繁殖行为和雌性的择偶标准,还有家庭这个概念到底是怎么来的。”
陈玄穹说:“没有任何问题。”
伍德:“那你做好准备了吗?拿到【勇气】了吗?”
陈玄穹:“随时都行,它一直都在。”
伍德:“那就回去吧!”
……
……
再次睁开沉重的眼皮。
陈玄穹换上了伍德普拉克的肉身。
他坐卧在石壁旁,脸上又热又湿。
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脸,等身体的心肺功能重新开始运转,脑神经开始工作。
他嗅到了浓烈的臭味。
他看见了一头狼。
野狼的毛发淋雨打结,显得脏乱,腰上腿上都有伤,还有皮肤病,背脊和脖颈处露出带着红斑的烂肉。
它两眼冒着绿光,漆黑的鼻子在伍德脸上蹭来蹭去,脏兮兮的猩红长舌舔舐着伍德的脸,像是狼妈妈在给新生的子嗣舔去胎衣一样。
它的耳朵突然开始抖动。它察觉到了,眼前这个人类好像还活着,听见对方身上传来的呼吸与心跳。
伍德与它对视着,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但它很快就打破了尴尬,它看了一眼伍德的手,又看了一眼地上的枪,夹着尾巴,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坳口边缘时,它却走不动了。
不是它舍不得伍德这个“人类宝宝”。
并非它放不下伍德这块“上好腊肉”。
而是峡谷外的寒风吹得它一个哆嗦,身上的水渍立马扑上了一层霜。
它狠狠打了个喷嚏,鼻腔里迸出来的黏液带着血。它绕了一圈,又绕回了坳口里。
伍德检查着自己的身体,衣服上除了血,没什么外伤,原本断开的拇指现在长了回来,皮肤像婴儿一样白嫩。
他拿回枪械,填充雷汞和弹药,举枪指向那头狼。
野狼似乎明白了什么,僵在原地,哈着气。
过了很久,过了很久很久。
伍德突然能明白阿明先生的感受了。
他明白阿明先生在面对那三条狼犬时,会舍不得开枪的原因了。
他用枪指着野狼的脑门,一步步往外走。
漆黑的峡谷里涌来的寒风,在一点点夺走他身体上的温度。
他走到坳坑的出口时,大狼退回了坳口里,退到石壁下,卧在最暖和的位置,那个位置尚且还有伍德身体的温度。
他退到犬牙交错的乱石滩中,终于敢回头,峡谷的缝隙中投下一道月光,让他看清了前路,让他吓得寒毛直竖。
黑漆漆的崖壁凹缝里,有无数双眼睛盯住了他。
——全都是狼。
白天跟随他出生入死的马驹,已经变成了一具森森白骨,连肠子和排泄物都没留下,连丁点血迹和毛发都没留下,四散的骨头干净得令人头皮发麻。
他重新举起了枪。
却不知道要射向何方,射往何处。
阴冷的山谷风将他额头的汗吹成了冰珠。
狼群只是看着,不愿挪动一步。它们蜷缩在狭窄的页岩缝隙之中,冻得闭上嘴,冷得发抖,三三两两抱作一团,勉强维持着体温。
伍德一步步往出口走去。
他不敢走快了,也不敢走太慢。
直到他走出峡谷,才觉得自己的魂魄回到了身体里。
走出谷口的瞬间,视野豁然开朗。
天上的星星太多。
按伍德这个没多少文化的人来形容。
那就是“巨他妈多”。
它们朝伍德眨眼睛。
一轮满月挂在天边,它投下的光,照亮了简陋的石砟路。
伍德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他才走了不到一里地,就有了新发现。
在荒凉的苔原上,他发现了不少骸骨。
有人的,也有马的,从衣料来看,大多是土匪的。
没有发现子弹,都是被狼吃掉的。
他内心暗暗庆幸,也在隐隐担忧。担忧着阿明和两位妻子,担忧着达奇先生与露丝的尸首。
再往走,他远远看见马车停在大路中间。
他开始奔跑,内心发憷。
有种能把人逼疯的孤独感,像是一把大锤撞进了他的心。
他开始害怕,几乎怕得落下泪来。
拉车的马儿只剩下了头骨,车夫椅上空无一人。
一脚踢开车门,货厢里什么东西也没有!
不光人,连干粮也没了,只剩下一桶水,还有几把蕨叶。
伍德这才松了口气。
他里里外外将马车彻底清查了一遍,这才完全放心。
——他们没事,只是弃车逃了。
这么想着,伍德少爷往车夫椅旁的马草袋里一阵倒腾,弄出来留作备用的弹药。又从车上拆下一块长柄木把,从土匪的骸骨上搜来一把破布,从窗楣上的碎油灯里,弄来最后一点煤油。
气温很低,他想生火,却找不到工具。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最后一盒火柴,已经送给了黒德尔阿明。
这么下去可不行。
他看着无边无际寒风呼啸的大苔原,如果就这么走出去,他绝对活不到太阳升起。到时候,就不是去星界喝茶抽烟聊天串门这么简单了——在周六这一天,在这条冷酷的道路上,他会冻得“死去活来,循环往复”。
这么想着,伍德爬回了车厢里一阵好找。
在达奇先生的位置下,他找到了几根点过烟的火柴梗,已经不能用了。
他不死心,接着找,就算找不到,至少在马车里,还能避避致命的寒风。
结果出人意料。
他找到了!
就在达奇先生的座位下,他找到了十来根火柴,是易燃干燥的硫磷火柴,在任何地方都能生火。
伍德立马点起火把,他冻得大脑迟钝,快失去意识了。
温暖的火焰赶走了他身上的寒意,有一个瞬间,他的内心甚至开始动摇,他想一直在车里呆着,就这么一直一直呆在舒适区。
看看外面,夜空下的大苔原安静得可怕。别说吃的,连虫子都很少。
伍德突然明白了达奇先生留下火柴的用意。
——达奇先生背着露丝上路时,只带了一盒火柴,他想靠着这盒火柴走到王都简直是天方夜谭。
达奇先生只是不甘心,只是想找个合适的理由与妻子合葬。如果有人捡到达奇先生的遗体,捡到了火柴,不论这个人是什么身份,贫穷或富有,落难或安康。
这都是一件好事。
流浪者拿到了火种,好歹能多撑一会。
路过的商队拿到了火种,能将达奇先生和露丝法官的尸首火化,把骨灰留在这片故土上。
不管是不是自作多情,伍德就是这么想的。
达奇特地留在车上的火种,此刻救了伍德的命。
伍德点燃火把之后,带走了两根火柴,剩下的全都留在座椅上,盼着它们能被找到,也盼着没有什么可怜虫需要它们。
他取下车架上的风向标,又一次闯进苔原,寂寥的天地间,没有人对他说话,他也一言不语,单单往前走。
刺骨的寒风从衣领,从长袖的破口,从裤管的接缝钻了进来。
他开始奔跑,免得自己的血液跟着温度下降,每当冷得受不了啦,他就贴近火炬,让熊熊火光晃花了眼。
与此同时,通往王都的道路上,有一处驿站。
说是驿站,只是一间普通的小农庄。
它为来往的旅客提供临时食宿,标价昂贵而且时常宰客。
这里说的宰客,是真的宰客。
和宰猪的宰是一个意思。
阿明先生一行人闯进农庄,敲开了木屋的大门。
店老板笑眯眯地打着招呼。
“几位啊?”
阿明不说话,脸上有血,往木屋的火炉旁去,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薇薇和范克里夫紧跟其后,也是不敢说话,进门就蹲在壁炉旁,贴着温暖的石砖。
紧接着,达里欧和达奇先生走进来,两人托着露丝法官的尸首,一人捧着两腋,一人抬起双腿,要往店里闯。
店老板一下子急了眼。
“哎!我这儿不招待死人!”
达里欧厉喝:“她死了吗?!”
达奇先生立马回道:“她没死!她没死呀!”
可尸体不会骗人。
店老板吹胡子瞪眼。
“她明明就是死了!你们糊弄谁呢?我看起来像傻子吗?”
达里欧还想狡辩:“有些人死了!但她还活着!”
达奇先生跟着阴阳怪气地骂道:“有些人活着,他还不如死了!”
店老板看着这俩活宝将尸体扛到餐桌上,内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疼痛感。
这种疼痛感无比真实,原因无他。
范克里夫饿得晕头转向,咬住了他的脚脖子。
等薇薇把自家恶犬喊回来。
店老板破口大骂:“滚出去!都滚出去!”
一时,几个旅客僵住了。
但很快,阿明就打破了僵局,他摇晃着手里的银币袋子。
“你们家地下室吗?”
店老板听见北约币的声音立马变了脸,脸上的老人斑和皱纹快挤成了一朵超过保质期的向日葵。
“有!有有有!不光有地下室!我这还有顶级的客房!能住下六个人!也能藏下尸体!”
阿明在壁炉旁烤软了冻僵的手掌,站起身,巨大的身躯挡住了火光,影子几乎要把店老板吞进去。
阿明先生说:“不要客房,只要地下室。”
店老板说:“那不行!不行的!客房是最贵的!也是最舒服的!要五个银币。”
阿明先生说:“不不不,不行,你家的地下室是最贵的。”
说罢,他往桌上扔了十个银币。
“客房是五个银币,地下室是十个银币,明白吗?”
店老板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是是是!客人说的对,客人想住哪儿就住哪儿!”
阿明先生又说:“地下室要有棉被,还要有吃的和喝的。”
店老板依是点头,眼里闪过一丝歹毒的神。
“没错!一定一定!”
阿明先生摸着范克里夫的狗头。
“我们家里狗是最尊贵的,你不许欺负它,有了吃喝,我们也是先侍奉狗。到了第二天,狗要是吃饱喝足了,健健康康的,我们这些奴隶才敢下嘴。你明白吗?”
范克里夫:“汪?”
店老板面露失望之色,收起了最后一点歹心。
“明白!明白!”
阿明先生又说:“你今天见过我们吗?”
店老板讲:“见过!”
阿明拍下五个银币。
“没见过!”
店老板立马答:“没见过!”
阿明:“今天你家住了几个人?”
店老板说:“没有住客,都是空的!打扫过的新房间!”
阿明点头,跟几个伙伴吩咐道:“下去躲着。”
店老板问:“食物什么时候送过去?”
阿明答:“越快越好,如果有人来了,就别送了。”
店老板眼珠子骨碌碌地转。
薇薇和达里欧打开地下室的盖板,往阴暗温暖的地窖里钻,等露丝的尸体送下去,阿明正准备走。
店老板喊住了客人。
“嘿!客人!还有账没结!”
阿明掏枪问:“我给少了?还是给多了?”
店老板脸色变得惨白。
但他不服气,不甘心。
他说:“封口费没给。”
阿明先生讲:“封哪个口?刚才不是封过了吗?你今天没见过我们,店里没住人,你亲口说过的。”
店老板讲:“今天我店里来了个死人,我以为她死了,其实她没死,还会走路,走到我地下室去了。”
“哦!是这个封口费。”阿明先生恍然大悟,不得已之下,又送了五个银币过去。
店老板舔着嘴唇,揉着手指。
阿明:“不够?”
店老板点头:“死人有时候比活人值钱。”
阿明先生翻了个白眼,一股脑倒出去二十个银币。
“如果你说出去,留着买棺材吧。”
阿明正准备走,店老板又大声喊住客人。
“还有呢!还有封口费!”
阿明问:“还有?”
店老板说:“今天来了条狗……”
咔擦——
阿明举枪,扳动撞锤。
店老板不说话,冷汗直流。
“不要了不要了!不要了没有狗!没有狗!我没见过狗!”
阿明先生说:“你能活到今天真是奇迹。”
店老板慌得不行,他对天发誓。
“我一定不会把你们供出去,谁来了都不行!我用我的性命向亚蒙神发誓!”
阿明先生放下枪,面无表情准备下地窖。
店老板说:“能不能把小费给我?”
阿明非常讲道理:“什么小费?”
“除了封口费以外,我还要面对别人的撬嘴费呢,要是别人出的钱比你们多怎么办?那可是一大笔钱,如果没有小费,我能经受住这种诱惑吗?我保证,只要给了小费,我就绝对不会告密。”
阿明扔去一块银币,走下地窖,拉上盖板。
店老板笑嘻嘻地接住,捧在手里,宝贝得不得了,他在客人“回房”之后,立马拉来一层厚实的地毯,把地窖的盖板蒙住,又将餐桌挪了过来,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
不过五分钟的功夫。
刀疤眼闯进驿站。
他鼻头耸动,嗅着空气中的味道,扫视着屋子里的每个角落,最后目光定格在店老板身上。
店老板问:“住店还是吃饭?”
刀疤眼的身上全是血,他分不清是兄弟们的,还是狼崽子的。
他说:“住店。”
店老板开始献殷勤:“是贵宾房?!一定是贵宾房!看老爷身上的血量呀!一定是个有钱人!没血的都是穷光蛋!”
刀疤眼说:“不住贵宾房。”
店老板又问:“那是单间?单间不配饭。老爷你不吃东西的吗?”
刀疤眼:“在路上吃饱了,狼肉太酸,有酒吗?”
店老板立马端来啤酒,将啤酒杯上的泡沫都刷干净了,态度恭恭敬敬。
刀疤眼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店老板问:“客人到底要住什么房呀?”
刀疤眼问:“贵宾间多少钱?单间多少钱?”
老板报价:“贵宾间十个北约币,单间十五个北约币。”
刀疤眼的眼皮跳了跳。
“为什么单间比贵宾间还贵?难不成,你们这里宰客?”
店老板笑嘻嘻地说:“不能说,这是秘密。我们这里,越烂的屋子,卖的越好,越贵。”
刀疤眼点了点头。
“哦!是这样,那你给我说说,你们这里最烂的屋子在哪儿?”
店老板讲:“要收封口费。”
“封口费?我没有什么秘密要你来封口呀。”刀疤眼拔出猎刀。
店老板立马认怂,不过他还是不甘心,他的心早就被钱蒙上了一层猪油。
他说:“今天,老爷你根本就没来过我的店,关于这件事情,我绝对不会说出去,只要你给我封口费。”
刀疤眼问:“多少钱?”
店老板:“五十个银币。”
刀疤眼把钱扔了过去,又问:“你还要收小费对吗?”
店老板收好钱,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对,还有一个银币,你给我小费,我就告诉你,我们这里最贵的屋子是哪间。”
刀疤眼想了很久,他想,王都的宪兵队还没走远。要是把这个贪婪的小老头分尸喂狗,会不会引来更多的赏金猎人。
他想了想,自己的手脚冻得发麻,一路上杀狼杀得气力尽失。
不如先睡一觉?
——黒德尔阿明肯定在这栋木屋里,他们跑不了。他们应该更害怕,更疲劳,要是饿上一晚,更不敢轻举妄动。
刀疤眼说:“给我开个单间,原价的单间。”
“十五个银币就是原价。”店老板笑嘻嘻地说。
刀疤眼怒道:“你真敢宰我?”
店老板:“我发过誓。”
啤酒里的麻药开始产生作用。
刀疤眼脑袋天旋地转。
“你敢!你居然敢!你好大的狗胆!——”
他嘶声厉喝,连刀都拿不稳了。
店老板依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你要是有条狗,我真不敢。不过我答应你,一定帮你保守秘密。我收了你的钱,得讲商业信用。”
扑通——
刀疤眼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店老板手脚麻利地把这大土匪运到厨房五花大绑。
紧接着,等这狡猾的小老头回到前厅。
伍德身上披着霜,冒着寒气,闯进屋子。
店老板问:“住店还是吃饭?”
伍德说:“我要一间地下室。”
店老板:“没有地下室,你不用吃东西吗?客人?”
伍德又问:“厨房呢?”
店老板:“也没有厨房。不吃东西可以喝点什么,酒管够。”
伍德明白了,他和这鸡贼的小老头说着阴阳怪气的话。
“我不要吃的,也不要喝的,别担心我是个穷光蛋,我可以帮你保守秘密,不要封口费。”
店老板给了自己一耳光,破口大骂。
“妈的,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