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安排好的吧?”出了酒馆,金泰问埃德蒙。

两个人看着阿奇的车离开。

埃德蒙微笑着,在这张笑脸后面,似乎什么都没有,又好像包含了很多东西。

“任何一个企业的壮大,都来自于专业的精神,还有具有前瞻性的眼光,”埃德蒙好像没有回答金泰的问题,又好像把什么都说了。

金泰顿觉不妙,“哎,先说清楚,别算计我啊,我最讨厌被人设计了。”

“呵呵,”埃德蒙用力拍着他的背,突然变得豪爽起来,“不用这么紧张,我的朋友,你该去一趟纽约,在方多尔先生这么需要帮助的时候,把你的发明弄个一两样给他,让他松口气,要是效果好的化,兴许可以让他再为你服务一次也说不定,我的下一批赐福名单已经准备好了,耽搁太久可不行。”

金泰悻悻地揉鼻子,“我当然也想,我也很希望可以这样,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古斯曼兄弟吗?他们在做跟你一样的事,可是我都回来这么长时间了,他们明明是先出发的,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

埃德蒙收起笑容,“是的,我也在查,好像这两个人的爱心有点儿过剩,他们不只跟古德温家族有点儿关系,还在联系别的家族,我们做的事不一样,他们的行为更加危险,听说过一个叫夜莺的组织吗?”

“夜莺?”

“对,就是夜莺,”埃德蒙朝着边上走了一点儿,躲开门口出出进进的人,虽然那些人就算听到他说什么,也完全听不懂那是什么意思。

“有这样一个组织,”他说,“由混血人组成,早在750多年前,它就一直存在,最开始的目的是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混血人提供庇护所,后来在混血人有了新的用途以后,提供庇护所转变成了组织逃跑,他们被称为解放者,不过这个组织一直处于比较业余的程度,他们的结构松散,纪律也很差,经常在高度戒备的血族家族面前束手无策,所以他们组织的行动失败的次数很多,受到的损失也很严重,不过他们有一点是很精明的,也许是非常了解自身的弱点吧,他们往往都是单线联系,而且彼此之间互不熟悉,就算一咱追查下去,你最终摧毁的只有一条线,与此并行的,还有很多其他的线,永远杀不绝,也斩不断,他们唯一喜欢的就是以夜莺作为代号,而这个代号往往让人想起冷战时期人类在欧洲的间谍战。”

“你也是其中的一员吗?”金泰好奇地问。

埃德蒙有些轻蔑地笑,“不,我不是,金,你看我的行事风格,像是他们的一员吗?”

“不像,”金泰十分肯定,“那两个兄弟来找我的时候,我的第一印象是这两个人做事很冒失,你不会有这样的手下,看看克拉伦斯,挺二的一个人,让你管的一言不发。”

埃德蒙做出一个伤心的表情,“哦天哪,我把这话当作是夸奖可能会好受一点儿,好吧,我承认我是这样的人,我无法容许我的手下像这些夜莺一样做事,我欣赏他们的精神,但是我非常反感他们的行为,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当你想拯救别人的时候,至少也要保证他们能有最起码的安全,而不是用一个粗糙的计划,鼓动他们逃跑,这样等待大多数混血人的,只会是屠杀,一场注定会带来死亡的逃跑,有什么意义呢?”

“也许是因为像你这样的人世界少有吧,”金泰看着面前这个智者,“埃德蒙,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聪明,可是他们又想做些事情,他们不想每天等待在黑暗里,期望有一天会有一个像你这样英明睿智的人来拯救他们,他们只能靠自己有限的认知,为哪怕一丝自由的光芒而奋斗。”

埃德蒙怔住,一时竟无言以对。

金泰拍拍他的肩膀,笑笑,转身上车。

他离开家太久了,需要回去看一看。

如果真的可以把这里建成一个基地的化,那么它的安全性要远大于农场。

旅程是寂寞的,也是枯燥的。

金泰有了太多的秘密,他有时候真的很佩服埃德蒙,他那么爱说话,甚至有点儿神经兮兮的,可是他似乎从来也没有讲错话,也没有无意间透露出任何他的秘密。

金泰就做不到,他甚至连撒谎都还做的不够纯熟,所以为了避免让自己正在做的事暴光,他选择沉默。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过机场安检的时候,终于不会再引发报警器了。

糟糕的是,他也失去了一件有力的武器。

那些念珠陪伴了他很久,救过很多次命,现在——

在飞机上,金泰有些无语地看着自己的手环。

一条蛇和一只蝙蝠,扭曲缠绕在一起。

你该怎么形容设计这个手环的创意呢?

小蛇的威力他是见识过的,这个地面上非常难缠的家伙,再配上一个天空中的王者,想必威力是不凡的,但愿不会让他失望吧。

两个半小时的飞行结束,再加上几个小时的车程,当在夕阳下再次看到自己的农场时,金泰再次有了回家的感觉。

不知什么时候起,这里真的有了家的感觉。

只是——

这里的女主人本该是谁呢?

白水囡?她现在一定已经嫁人了,家庭的压力,远距离的隔绝,他甚至没有办法跟她联系上,再单纯的小姑娘也会有死心的一天。

梁清秋?

她不会放弃自己的生活,如果她想放弃,她就不会嫁给她不爱的男人,也不会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任由金泰欺负,她也许爱过金泰,但是还没大过她对家族的感情。

从小生长在一个孤单的单亲家庭,金泰不是很能理解这些大家族的情感,不过,这就是生活,没什么对错,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活法活着,没有干扰谁,也没有谁会轻易改变。

不知从何时起,大家都理智了很多,考虑问题也更加现实,是会让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好啦,可就是少了一些惊喜和冲突,让生活少了很多的滋味儿。

下车的时候,正好看到马卡斯盘腿坐在门廊里,金泰靠在车门上,用精神感知了一下。

他的进步很快,也越来越强壮,差不多该是送他到武馆一类的地方进修一下的时候了。

也许那个教导他马伽术的劳拉和她的父亲可以教会马卡斯一些基本的技巧。

马卡斯睁开眼睛,看到是金泰,有点儿惶恐地站起来,“金先生,你回来啦?”

“嗯,”金泰这时才动身走上台阶,“其他人呢?”

“去城里的社区大学,”马卡斯回答,“他们正在补习英语,还有进修一些课程。”

“冼周来过吗?”金泰坐在台阶上,朝一边拍拍。

马卡斯坐在边上,“没有,从保加利亚回来以后,就一直没有见过他,倒是前些天,有个华夏人来找过您,他说您回来以后,一定要让我转告,说他来过,他叫——叫——陶青?青?钱?欠?”

“陶潜!”金泰给出了一个发音。

“对对对,”马卡斯连连点头,“就是这个名字,很难念,我费了很大劲儿才记住的。”

陶潜!

金泰恍然记起他是谁了。

虽然他没见过本人,可是他见过照片的。

在兰斯那里,陶承历的父亲。

“只有一个人吗?”金泰问。

马卡斯回忆了一下,“两个,有一个是司机,开的是辆好车,挺贵的样子,离的太远,没看清楚。”

“两个?”金泰的面色古怪。

怎么只有两个?

他是蜀山派的长老,怎么会孤身一人来这里?是太自信了,还是有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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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泰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庆幸的时候——

阿玛斯的教堂迎来了一位新访客。

只是这位访客不像其他人一样平和。

教堂里充满了肃杀之气。

陶潜只有一个人,双手交叉放在腹部,目光如电地看向对面的阿玛斯。

“我需要一个解释,”他平静地说着,“阿玛斯神父,一个解释,别说这不是你干的。”

阿玛斯依然像一个国王,哪怕是穿着一套神父的袍子,“他知道的太多,又不是很能保守秘密,这也是他被派来的另外一个结果,我们之间的秘密不能被泄露,对你,对我,这都是最佳的办法,你应该把责任怪到金泰头上,要不是他,他们不可能被抓住,也就不会有后来发生的事。”

“为什么你没有协助他?”陶潜的手又在微微颤抖,看来好脾气不是他的强项。

“我帮助他了,”阿玛斯怀抱圣经,手都捏的发白,圣经却一点儿损坏的意思都没有,“要不是我,你觉得他凭什么找到金泰的行踪?那个人就像一个到处乱跑的猴子,毫无规律可抓。”

“但是你没有提供应有的保护,”陶潜的手不抖了,双手自然垂于身体两侧,“阿玛斯,不要再推卸责任,你要为我儿子的死负责!”

“可我们得先履行我们的协议,”阿玛斯提醒他,“陶先生,金泰没有死,这是我们协议生效的优先条件,我不能杀死我的教子,而你可以,他不死,我们就没有办法做下一步的事,还有,他已经掌握了祖灵球的使用技术,用不了多久,我就无法再控制祖灵族了,他们会完全倒向金泰这一边,这真的是你想看到的吗?”

陶潜沉默良久——

“不是,”他最终说道,“你说服我了,跳过金泰这一环吧,你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的协议继续进行。”

“可当初谈判的时候不是这样说的——”

阿玛斯的话还没讲完,陶潜突然伸出右手,食指朝着阿玛斯一指。

阿玛斯心有所感,举起圣经。

“扑……”

看起来挺结实的圣经轰然四散,炸裂开来。

“哗啦……”

满天的书页扬扬洒洒。

阿玛斯脸色惨白,嘴角有血渗出。

陶潜放下右手,神色依旧平静,“阿玛斯神父,你就像个胆小的老鼠,总是躲在洞里,心里想着,让那只猫走开,让那个人滚蛋,却从来不自己把事做完,我很讨厌你的作风,你明白吗?从现在开始,你自己把你想解决的麻烦解决,如果你解决不了,就换人吧,十二使徒有十二个,你虽然是其中一个,但是不是唯一的一个,而且——”

他看着面前这个虚伪的老神棍,讥诮之色浮现在脸上,“十二使徒不是不能换的,要是你太没用,当心被取代。”

“要是那个取代我的人是金泰呢?”阿玛斯咬着牙,咽下一口鲜血。

陶潜捏着拳头,嘎巴作响。

“要是他的话——”他出人意料地,“也许我们的事可以进行的更顺利一些,老家伙,快点儿从你的洞里爬出来吧,不然说不定哪一天,你的洞就被水泥堵上了,但愿你的牙口够好,可以把水泥啃开!”

说着,他转过身,迈着稳定的步伐,一步一步朝外走。

“啪啦……”

阿玛斯背后的神像上掉下一块残片,位置正对着阿玛斯胸口。

阿玛斯擦了一下嘴角的血,眼中露出怨毒之色。

唐剑飞是没有陶潜那么轻松的了,他手里提着枪,躲在车里。

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正有几个墨西哥人提着枪,目光不善地盯着他。

作为一个唐人街的老大,他够出名了,出名到他不能随便出现在墨西哥人的地盘上。

即不是为了谈判,也不是为了寻仇,但是仇恨就是这样简单,对于别人来说,美国也许是个自由的国度,对于一个老大来说,事实是另外一个情况。

教堂的小门响了一下,陶潜从里面走出来,下了台阶,钻进车里,“开车吧,愣着干嘛!”

“哦——”唐剑飞赶紧发动车子,逃命一样转弯。

几个墨西哥年青人蠢蠢欲动,只要一等车子离开教堂门口,好像一场枪战就不可避免了。

“看你吓的样子!”陶潜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就算给了你异能,你又能做些什么?”

“我也可以吗?”唐剑飞紧张地问。

“那要看你是不是运气好了,”陶潜微闭双眼,嘴唇微微颤动。

奇异的波动从行进中的车子中传来。

一个离的最近,正小跑着凑过来,打算把手枪里的子弹全都倾泄进车里的年青人突然猛地停住,手里的枪也掉到地上,呆呆地看着离去的车。

另外十几个人也是同样的反应,就这样,傻呆呆地看着车子离去,什么也没做。

一个讨人厌的小孩正蹲在家门口看热闹,看到这一幕,显然与他想像中的结果略有不同。

他跑到其中一个胖大个儿面前,跳起脚,用手在他眼前划拉。

这个家伙不为所动,只是呆呆地看着前面,两眼还有翻白的趋势。

“扑通——”

有一个瘦小的人大概身体素质最差,他踉跄着朝前走了几步,一头栽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很快就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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