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他们异样的目光,娜塔莎抬起头。

“怎么了?”她朝自己的身上看去。

金泰朝她勾勾手指。

“过去?”娜塔莎用血乎乎的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金泰点头。

也许是顾忌她的英语水平,冼周用俄语把他们商量好的意思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出来。

这个女人有种特殊的能力,可以把自己完美地隐藏起来,她能骗过金泰,还有冼周和胡塞里这样的老鸟,想必只要距离够远,还是很有可能骗过这些追杀而至的人的。

前提是够远。

“我们不知道对方有什么异能,”金泰直白地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他觉得还是不要隐瞒的好,万一在临场发挥的时候,对危险估计不足,娜塔莎就成了一次性用品,说不定第一枪还没开,她就已经暴露了。

子弹是不会拐弯的,隐藏自己和发起进攻也会有很大的分别,金泰不懂,胡塞里也是懂的。

“所以你的距离必须离他们足够远,”胡塞里说,“至少要保持在五百米以外,就像你那天对付山顶上的机枪手那样,如果可以的化,不要在同一地点开两枪以上,最好是确保绝对击倒以后,马上撤离。”

娜塔莎没有说话,只是沉闷地看着地上。

这是最糟的一种情况,她不想冒险。

这本来就不是她的战争,是金泰他们硬把她拖进来的。

“如果你不想干——”金泰轻声说,“那就带着史考特离开这里,我给你些钱,当作是这几天我们打扰你的报酬,最好躲的远一些,史坦格的搜山行动大概会是一个什么状况,你想必比我们清楚。”

娜塔莎突然抬起头,“你的敌人跟史坦格他们是一伙的?”

“我不确定,”金泰老实地回答,“但是他们能这么快锁定我们的位置,我认为他们一定已经合作了,虽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可我也懒得想,对于我们来说,敌人多一个少一个没什么差别,离开这里,我们还有更强大的敌人要对付。”

“我不想惹麻烦,”娜塔莎的话让金泰心里一沉,可是接着,她话锋一转,“但是史坦格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我愿意帮助你们,需要我怎么做?”

“你跟他——”金泰试探着问,“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只是有点儿好奇罢了,你跟史坦格有仇?”

“他杀了我全家,”娜塔莎沉默了一会儿,“在塞尔维亚,因为我家的邻居为美国的特种部队指路,袭击了他的一个营地,我们半夜的时候看到过美国佬进村子,可是我们没有报告,史坦格侥幸逃过袭击,带人回来报复,他杀了村子里很多人,有些人提前跑进山里,没有被抓到,我和弟弟当时正好在镇子里看病,”说到这儿,她苦笑着,“你知道的,就是史考特可以移动物体,我们都觉得他生病了,我爸爸甚至还打算去找个巫师什么的看看是不是中邪了,可是没来得及,等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晚了,我们回去只看到一地的尸首,然后我就去家里的地窖,把爸爸藏着的武器拿上,一路打听,我要杀了他,杀了史坦格,杀掉他身边所有的人,可是我只有一个人,我也跟过一些跟史坦格作对的武装,可是他们太不专业了,要么被其他武装打散了,要么就是贩毒和贩卖人口,我不想跟他们为伍,我想报仇,可是不想干这些肮脏的勾当。”

“那么,我们算达成一致了?”金泰伸出手,“顺便问一句,你的狙击战术从哪儿学的?”

“在塞尔维亚,人人都是士兵,”娜塔莎苦笑了一声,“我爷爷当过狙击手,不过不是很成功,他才打了两枪,就被一枚迫击炮弹掀起的土差点儿活埋,伤好以后就一直有点儿神经兮兮的,”说着,她扬起血乎乎的手,“你确定要跟我握手吗?”

金泰把手赶紧收回来,“那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异能的?从小就有?还是最近才发生?”

“什么——异能?”娜塔莎蒙了。

金泰也糊涂了,他看向冼周,还有胡塞里。

“没有?”金泰没从他们眼中看到疑惑,是一种肯定,他们也发觉了有点儿不对。

“是没有,”娜塔莎指着自己,“还有,异能是什么?先声明,我不会在天上飞,我弟弟有,但是那种能力连只老鼠都打不着,有什么用?”

“还是我来帮她吧,”胡塞里觉得自己不出面不行了,“我来帮助她设立狙击阵地,但是我一定不能在看到他们的时候出现,作为一个初级异能者,我不是很相信自己的能力,要是娜塔莎没有完成任务,我再想办法。”

冼周听懂了。

就连金泰都猜到了。

狙击手的任务一旦失败,面对的很可能是对方异能者无情的杀戮。

虽然还不知道他们是一个什么样的实力,杀一个连异能为何物都不知道的女人,太简单了。

金泰再次仔细地看娜塔莎。

这时的娜塔莎是这么的自然,活生生的,不能再普通了,身上没有一点儿异能者特有的精神力波动。

在她打猎的时候,他也没有见到她有什么特别的本事,基本上就是设陷阱,然后就是采蘑菇,要么就是跟萨沙一起唱歌。

金泰摇摇头,把心中的不安撇除脑海。

临近中午的时候,维加他们返回了木屋。

冼周把他们的打算跟维加详细地解释了一遍。

草草地吃过午饭,木屋里的东西被打包好,除了一些必须要带的东西,其他的都放在原地。

一颗手雷被放在门后面,胡塞里小心地设好绊线。

“再看一眼吧,”金泰站在院子里,搂着史考特,“这恐怕是最后一次看到你的家了。”

“这不是我的家,”史考特看着木屋,几乎没有什么留恋,“你会带我去大城市吗?巴黎?伦敦?还是美国?我听那个记者说,美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地方,像塞尔维亚,刚一开始你可能觉得很难在这里生存,不过要是习惯了,你可以在那里过的很好。”

“他说的没错,”金泰突然发现这小子说话挺有道理的,“每个地方都有它的危险,如果你习惯了,知道怎样应对,哪怕是塞尔维亚,其实也可以过的很好。”

“所以我不怕什么,”史考特信心满满地,“只要有姐姐在,不管去哪儿,我的家就在哪儿,这个小木屋我早就住腻了,男人就是要闯荡四方,才会变得坚强和勇敢,只有老鼠和兔子才会躲在洞里,而它们注定只能成为食物。”

这么有哲理的话,金泰一时竟找不到什么可以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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