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一夜无话,夜尽天明。

天刚破晓,贾珩就起了床,换上宽松衣物,先是热身了下,然后又做了一些打熬力气的动作,而后打出一套拳来,许久,只觉身上微汗,意极舒畅。

东窗厢房内,晴雯听到动静,也窸窸窣窣起了床,一边扣着前襟的盘锦扣,一边向着门槛走去,依栏望着,看着院中翩翩少年,拳法虎虎生风,竟有赏心悦目之感,不由看得呆住。

许久,见少年收拳而立,走到井沿旁,打了盆儿水,问道:“公子,怎么起来的这般早?”

贾珩接过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轻笑了下说道:“一日之计在于晨,以后愈发忙碌,这拳却不能落下了,你小姑娘家家,不妨多睡一会儿。”

他既要在阁中温书、备考,这个完全不能中断,又要趁休沐之日去寻谢再义习练骑射。

中间还有与秦可卿的婚事需要来回跑,最近一段时间的确会很忙碌。

晴雯撇了撇嘴,一边拧着毛巾,一边呛道:“哪有主子起来,丫鬟还躺着的道理。”

显然对晴雯而言,伺候人俨然成了一种本分和习惯。

当然,许也有些担心被这少年看轻。

贾珩道:“就是怕你顶不住,不过夜里可以睡得早一些。”

他觉得这晴雯,随着日渐熟悉,已显露出一些爆炭脾气来,不过真让其伏低做小,似乎也不是晴雯了。

“我不困,大不了再回去睡个回笼觉就是了。”晴雯轻声说着,将毛巾递将过去,杏眸中带着几分好奇,说道:“公子等会儿是去国子监?”

贾珩点了点头,说道:“嗯,我最近一段时间都会在监中,早出晚归,我不在的时候,你可劲儿补觉就是。”

“中午也不回来吃饭吗?”晴雯清声道。

贾珩顿了下,说道:“昨天估算了一下路程,一来一回要一个时辰,中午就在监中歇息了。”

原本按着他的本意,其实想直接在监中住宿,但想想也不太妥当,遂在心头作罢。

晴雯闻言,看了一眼贾珩,也不再说什么。

这时候,蔡婶也已经起来,就去做饭。

贾珩这边洗漱而罢,折身回屋中,换了身衣服,就拿起毛趣÷阁,将最后第二回目的书稿写完。

“公子昨天晚上就在写,这写的什么?”晴雯这边厢,也洗漱而罢,挑帘进入厢房,好奇问道。

贾珩所住居所,终究不似荣国府,有不少同龄丫鬟还能说话,晴雯正是小女孩儿的天真烂漫年纪,没个人说话,这会子就没话找话。

贾珩没有抬头,奋趣÷阁疾书着,说道:“画本故事。”

晴雯闻言,好奇问道:“什么故事?”

贾珩抬眸,看了一眼那张凑过来的俏丽脸蛋儿,明媚目光满是好奇,不由失笑道:“三言两语说不清,那里有书稿,你拿起来看。”

半晌见晴雯不动作,贾珩道:“看看不妨事。”

晴雯恼道:“公子偏来故意取笑于我!这些字认得我,我认不得它!”

她小时候被卖来卖去,十岁被卖给了赖嬷嬷,后来被送到贾府老太太跟前儿学规矩,哪里识得字?

贾珩沉吟了下,说道:”女孩子,还是要识一些字为好,你如是想学,以后我抽空可以教你。”

晴雯闻言,抿了抿唇,抬头看向少年,眸光闪了闪,轻声道:“公子别仔细耽误了读书的工夫才是。”

其实,心底有些不真实,她一个伺候人的丫鬟,还要读书,写字?

贾珩笑了笑,说道:“你年岁还小,现在从头学,倒也不晚,学这些又不是为了科举,读书可以明事理,最起码不做个睁眼瞎就是了。”

大观园中香菱学诗,晴雯就不能识字?

若只是颜色好,嘴巴却如刀子一样,但他不是受虐狂,可以学宝玉一样,被一个丫头来回呛。

而且,愈是颜色娇媚,愈要爱惜,结果连字都不识几个,未免可惜了。

纵然他来日寡人有疾,将晴雯收入房中,可终有一日,青春娇媚、天真烂漫的小丫头,变成半老徐娘,谁又能保证不是一个尖酸刻薄、面目可憎的赵姨娘?

人无百日好,花无千日红。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诚如宝玉所言,一些女子未出嫁前,是颗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竟是鱼眼睛了。

但宝玉却没有追问一句为什么?怎么办?

所谓,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或许这些女子从来未变,只是二十岁以前,任性使气还可说青春靓丽,天真烂漫,但年老色衰之后呢?再如少女之时,就有些可悲可叹了。

所以,三观跟着五观走,实在要不得。

好在晴雯心思并不坏,从无害人之心,就是嘴巴如刀,小姐心,丫鬟身,但不管怎么说,本性固然难移,但稍稍明些事理也是好的。

若是人心坏了,才是没救了。

晴雯晶莹玉容顿了顿,迎着少年目光的凝视,摇了摇螓首,心底隐隐有些畏难,原本骄横凌人的模样都弱了几分,道:“公子,还是不了,我……”

贾珩没有多言,取出一张纸张来,刷刷写了两个字,道:“这是你的名字,你今天可以记记,你不要忧心,只是给你寻个解闷儿的法罢了。”

说着,将递给了愣怔在原地的晴雯。

转身,又从书架上取了一本蓝色封皮的《千字文》,笑了笑,说道:“这些字儿,你也慢慢认,我会教你,哪怕一天就算认得三五个,年许下来,功不唐……嗯,积少成多,也能认得千儿八百字了。”

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他对晴雯并没有什么顷刻之间,就能吟诗做对的期许,开始就先读书写字来解闷,如果能寄别物以情,转移注意力,也能少一些口角是非。

所谓,风流灵巧招人怨,既然针工女红不错,想来是个心灵手巧,天资聪颖的,不会太难为才是。

其实,真就日常阅读、书写所用,一两千字足矣,学个二三年也就成了。

晴雯盯着手中写有自己名字的纸张,目光陷在那白纸黑字中,久久难离,倏然抬眸,见对面的少年清隽眉眼之中,密布了认真之色,那剑眉之下的目光,更是温煦,一时就有些局促不安,樱唇翕动了下,心底有股暖流涌起,鼻子渐渐有些发酸。

昨天还觉得如父如兄的模糊轮廓,这会子……竟在心底渐渐清晰起来。

看着一副“给整不会了”的晴雯,贾珩面色顿了下,温声道:“我如果不会友人,一般回家在酉时,一天教你识字半个时辰,你白天里,除却做些针线女红外,就可翻翻这本书,人这一辈子,总要寻些爱好,兴趣什么。”

晴雯“嗯”了一声,用力点了点头。

二人正说话间,那边蔡婶已经唤贾珩用饭。

贾珩笑道:“走吧,先一起用点儿早饭。”

晴雯点了点头,将书放在小几上,跟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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