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居然没逃走?”
“国字脸”一脸冷漠地看着魏斯,那表情,就像是警察逮住了年老体衰的惯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是啊,我居然没逃走。”魏斯满脸无奈地应和道。昨晚,他是为一众联邦战俘开辟出生命通道的英雄,却错失了逃离敌军战俘营的机会,想想确实觉得不可思议。他用手撑着身体坐了起来,左右看了看,昨夜搀着他走了一段长路的那名士官并没有抛下他,而是以仰面朝天的姿势躺在旁边,面色青灰,早已断了气息。
环顾四周,视线所及之处,身穿联邦军服的倒毙者数量颇多,阵亡的诺曼军士兵也不少。由此可见,昨晚自己昏厥之后,这里还经历了一场相当激烈的战斗。
“国字脸”没发话,旁边两名诺曼士兵站也不是,走也不是,气氛有些尴尬。突然,不远处接连传来两声枪响,把坐在地上的魏斯给吓了一跳,他连忙循声望去,只见两个诺曼士兵端着步枪,动作熟练地拉栓上膛,枪口前方,淡淡的硝烟正在弥散,地上躺着一名联邦军士兵。
经过昨晚的夜袭,没能逃走而又侥幸未死的战俘,就是这个下场……
魏斯转过头,一脸茫然地看了看“国字脸”。从他佩戴的领肩章来看,其军阶是一名中尉,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他刚刚阻止了诺曼士兵将自己给“清理”掉,然后呢?这个战俘营似乎已经不复存在了,他该如何安置自己?转送到其他战俘营去,或是格外开恩,将自己给放了?
就在魏斯胡乱揣测之际,身后有人用诺曼语咕噜哇啦的说着什么,“国字脸”的表情骤然发生了变化,他以迟缓的语调应了两句。紧接着,一名军阶比他高的诺曼军官气势汹汹地来到了魏斯身旁,恶狠狠地盯着这个坐在地上的联邦战俘,然后嚷了一句。
“国字脸”代为翻译:“少校让你站起来。”
脑袋不再眩晕,魏斯别说是站起来,就算全副武装奔跑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他迟疑了一下,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转向那名来者不善的诺曼军官。这人个头不高,但是肩宽膀大,显得格外粗壮,一双绿莹莹的眼瞳盯着魏斯,就像是一头饿狼在打量自己的晚餐。
作为俎上鱼肉,魏斯揣着联邦军人的尊严,毫不退避地与之对视。不知何故,这名诺曼军官的眼神突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他转过头,用诺曼语跟“国字脸”沟通了几句,然后皱起了眉头。末了,他盯着魏斯的脸又看了看,撇下一句话,转身走开了。
“国字脸”明显的舒了一口气,用阿尔斯特语对魏斯说:“脱掉军装。”
魏斯讶异地瞪大眼睛:“这是要放我走?”
“这是不可能的。”“国字脸”一字一句地回答道,“脱掉你的军装,跟杂役们一块干活,你才能活下去,否则……”
对方略去的半句话,动动脚趾也能想到。
慷慨赴死或是屈辱偷生,这个抉择绝不像字面看起来那样简单。魏斯想到了这个世界的家人朋友,想到了自己付出的那些努力,想到了未竟的事业,心生不甘。经过艰难的思想斗争,他妥协了,忍着屈辱脱下了这身染血的联邦军作战服。
“国字脸”连瞧都不带瞧:“把靴子也脱掉!”
魏斯踢掉靴子,光着脚,只穿秋衣秋裤,活像是只被拔了毛的鹌鹑,可怜兮兮地站在风中。
“国字脸”冷语道:“行了,跟我走吧!”
言罢,他领着魏斯穿过满目疮痍的军营驻地,走上一座小土丘。土丘那边,好几十个穿着背带裤的男子正挥舞着铁锹铁铲在野地里挖坑,几名诺曼士兵站在不远处持枪警戒。
“巴斯!”“国字脸”唤道。
一个满脸横肉的男子如家养的猎犬般迅速出现,点头哈腰地看着“国字脸”。
“国字脸”用诺曼语交代了一大通,末了,他转过头,压低声音:“从现在起,忘记你的名字和身份。你就是个从殖民地来的‘两脚驯羊’,叫你吃什么就吃什么,叫你什么就干什么,千万别想着逃跑。”
魏斯迟疑了一下,对他道了句“谢谢”。
“国字脸”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满脸横肉的男子冷眼瞧了瞧魏斯,一句话没说,丢给他一柄铁铲,示意他干活。
挖坑,是联邦军队必修的军事基础技能之一。就读于巴斯顿军校期间,魏斯这门课程虽然没能拿到优秀,完成基本任务还是绰绰有余的。他一边铲土,一边悄悄打量周围的背带裤。他们头发蓬松、胡须凌乱,身上脏兮兮的,像是许久没有梳洗,他们年龄小的可能只有十六七岁,年龄大的估摸着有四十上下,五官特征分为好几类:有的是圆头矮鼻嘴唇薄,有的是长颅高鼻嘴唇厚,还有的介于两者之间。对于这个没穿外套且光着脚丫的新来者,他们只是报以好奇的目光,而没有明显的恶意或敌视。
这些人便是为诺曼军队服务的杂役。他们主要由服刑的轻罪囚犯和帝国殖民地的土著组成。给军队当杂役,前者可以相应减少服刑时间,后者累积贡献,从而换取帝国公民身份。
魏斯知晓这些,是因为联邦军方的专家学者们对上一场战争中的诺曼军队研究颇深,包括军队编成、人员构成乃至将领履历,基本上都可以在军事教材和军史书籍中找到(只可惜这种了若指掌的透彻研究未能延续到战后的诺曼帝国)。杂役的概念,几乎是伴随着诺曼军队的诞生而生,诺曼人所及之处,骁勇善战的将士总是无往不利,而在他们背后,吃苦耐劳的杂役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整整一个上午,这些背带裤都在挖坑,期间只短暂休息了十来分钟。他们先是合力挖出了一个比火车皮还大的坑。等到这个大坑挖好,一部分人被派到营地里,其余人换个位置继续挖坑,但不再挖大坑,而是一个个刚好够成年人躺进去的小坑。不久,被派往营地的背带裤跟着诺曼军队的卡车回到这里,他们从卡车上搬下一具具尸体,阵亡的联邦军人被抛进先挖的大坑,诺曼军人则被逐个安置在后来挖的小坑里。这时,营地里来了数百名诺曼官兵,他们用木板或石块为逝去的同伴立碑,朝天鸣枪,以示悼念。
在此期间,满脸横肉的男子给魏斯弄来了一件不太合身的背带裤和一双旧的不能再旧的靴子,他穿上之后,跟周围这些埋头劳作的背带裤似乎没什么区别,可是每当他抬头观察周围,总能够跟荷枪戒备的诺曼士兵对上眼。
得,古人说的好,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四肢健全地活着,总能够找到逃出诺曼人掌控的机会。魏斯迅速调整好心态,任劳任怨地挖坑,跟周围的杂役一起坐在还未完全掩埋的尸体旁啃着干硬的馍饼,喝着腥臊的杂碎汤。
恶战过后的头一天,需要处理的阵亡者尸体实在太多,杂役们从清晨干到深夜,总算将双方将士的遗骸尽数掩埋。临行前,魏斯注视着堆成锥形的土垛,那下面埋葬了数百名联邦军官兵遗体,自己本来也在其中。可是命运弄人,自己不但成了同伴们的掘墓者之一,还跟诺曼帝国的囚犯、殖民地土著为伍……
安息吧,兄弟们!为了你们所爱的国,为了你们所信奉的自由精神,你们已经尽力了!
魏斯手捂心口,低头静思,以一种特有的方式跟这些相识或不相识的联邦军人告别。之后,他收起悲悯,藏好斗志,默默跟着身份低微的杂役们回到住处。七十多名杂役,就挤在两个破旧的、充斥着汗臭味和霉烂味的大帐篷里睡觉。满脸横肉的男子,这群杂役的工头,丢给魏斯一条沾血带孔的毯子,让他自己找个位置睡觉。
白天干活的时候,杂役们互不相扰,貌似一群质朴善良的人。魏斯抱着毯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不怀好意地瞪着他,或是发出怪异的、像是用来驱赶野兽的声音。见魏斯止步不前,他们像胜似的放声大笑。
受到排挤和愚弄,魏斯有些恼火。凭着在巴斯顿军校学到的格斗术,在一挑一的情况下,魏斯有信心干翻这里的最强者,但形势很明显,这些人相处已久,都是三五成帮,真要打起来,绝不会讲什么骑士精神。
更为重要的是,自己之所以活着,是“国字脸”和那名诺曼少校给了一条生路,若是闹出事情,自己没准就给逮出去打靶了。
见帐篷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被占据,狭窄的过道,躺下来只有被踩踏的份,魏斯索性抱着毯子走出营帐,却见那满脸横肉的杂役工头手里拎着根粗棒子,恶狠狠地瞪着自己。
“滚回去!”这家伙居然会说阿尔斯特语,而且还挺溜。
“你想让我回去跟他们打一架,还是让我在帐篷外面睡觉?”魏斯反问。
这工头没被魏斯问住,而是犀利的反戈一击:“你想死,还是活?”
魏斯咬了咬牙:“我发誓,让我睡外面,我绝不会逃走。”
对方挥舞着手里的棒子,冷笑道:“如果誓言有用,这个世界还会有战争吗?趁我没有发火,你最好立刻给我滚进去。地上没位置,你不会像马一样站着睡觉?”
这话可把魏斯噎住了。你M的,一个杂役工头,会说阿尔斯特语就算了,这语法错漏百出,偏偏还说的头头是道,该不会是上天派来折磨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