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该死的荡妖司,天杀的狗太子

大商东疆,太师闻仲率十天君与数十万新老混杂的大商将士已在游魂关外与姜桓楚僵持两月有余。

游魂关与汜水关相同,都是边陲重关,典型的易守难攻。

关前是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闻仲想要收回游魂关,困难重重,但姜桓楚想要突破闻仲的围城,去犯禁大商腹地也是痴心妄想。

战事一起,苦不堪言,但要说最苦的,还是百姓。

这年头,世道一旦乱了,就什么妖魔鬼怪都跳了出来。

妖魔鬼怪,可不全是非人哉,有时候人“吃起”人来,比妖魔更加肆无忌惮。

游魂关往西两百里,东仙镇。

啪!

五大三粗的闲汉一巴掌把少年扇倒在地,冲进屋去一阵搜刮,片刻提溜着一只野兔出来,又狠狠给了少年一脚。

旋即看也不看少年一眼,继续冲向下一户,不多久,手里又多了一袋子粟米。

似是觉得这样搜刮的速度太慢,闲汉出来后将野兔跟粟米丢到地上,扯开嗓子吆喝道:“都听好了,荡妖司的大人为给咱们东仙镇除妖辛劳,身为东仙乡民,有钱要出……”

“呸,狗曰的荡妖司,狗曰的太子殷泽!”

王小乙啐出一口血,在心里恶狠狠的骂道。

捂着肋骨,王小乙挣扎着从地上爬起,一步一疼龇牙咧嘴的朝屋里走去,可等进门后,脸上再没有半点苦色。

没别的,就强忍。

“哥,我饿……”

“乖,哥最会抓兔子了,等天黑,哥再去林子里给你抓一只更肥的。”

“哥哥你别去林子,我不饿了,他们说林子里有吃人的妖怪。”

“哥不怕,哥跑得快,妖怪抓不住的,小玉乖,再睡会儿,等睡醒,就有兔子吃了。”

十五岁的王小乙,挺直了胸膛,给六岁的妹妹,鼓起了并不怎么强壮的二头肌。

“娘死了,爹没了,姐姐也走了,但这个家里还有我,有我,家就倒不了!”

看着睡下的妹妹,王小乙小声发誓道。

然后依旧没忘了再骂上一句。

“狗曰的荡妖司,狗曰的太子殷泽!”

王小乙毫不掩盖对荡妖司与殷泽的恨。

战乱之年,必有妖灾,为防妖魔霍乱,殷泽在随着帝辛讨伐西岐前曾经下令,荡妖司,要在每个人口超过一千的镇子里,都长派一名荡妖使镇守。

殷泽的想法是好的,初衷是美的,但殷泽也不是神仙,他也料不到有些时候,人祸,远要比妖灾厉害。

东仙镇这位荡妖使仙师大人,对王小乙来说,就是标准的人祸。

王小乙不知道其他地方驻扎的仙师大人是什么样的,反正他知道,东仙镇这位仙师,比妖怪还要吃人不吐骨头。

东仙镇的这位仙师,要求东仙镇乡民给他提供全部的生活与修炼所需,除了这个外,还要求乡民每月必须给他上供千枚大贝作为供奉,每三天,要献上一名美人供他玩耍,必须是处子,还要好看。

谁敢不尊,谁就是藐视荡妖司的威严。

王小乙那位二八年华的漂亮姐姐,很不幸就被这位仙师大人盯上了。

被乡民绑去献给仙师,第二天,送回来的就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王小乙的父母去找仙师理论,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仙师的拥趸们乱棍打死。

两天不到,父母,姐姐就先后因为那荡妖司的仙师而死,王小乙怎能不恨他。

当后来打听出,荡妖司仙师下派,是大商那位太子爷下的命令后,王小乙就顺带着也把殷泽恨上了。

但他的恨,无关痛痒,没人会在乎的。

自打那仙师来了东仙镇后,一伙人打着那仙师名号的拥趸闲汉就找到了生财之道。

就跟之前那幕似的,每天都有人变着法的上门搜刮东西,无论是吃食还是其他什么,看见就抢。

东仙镇比王小乙惨的人不多,但因为那荡妖司仙师而过的痛不欲生的人比比皆是。

人人朝不保夕,谁又会可怜谁?

“好好睡,大哥很快就回来了。”

天黑了,王小乙看了眼熟睡的妹妹,抹黑走出镇子。

“狗曰的荡妖司,狗曰的殷泽!”

他跟妹妹说自己跑的很快,真不是骗人,夜色下,哪怕他肋骨被那闲汉踢伤了,跑起来的速度,也比寻常健壮的汉子快了三分。

没多久,王小乙就来到了林子里,找到了白天下好的套子。

他说他很会抓兔子,也没骗人。

几根竹片,几根树皮搓的绳子到了他手里,三五下就能变成一个精巧的陷阱。

抓不住大的猎物,逮兔子,足够用了。

前三个套子都是空的,好在第四个有了收获,那是一只很肥的兔子,足有八斤重。

王小乙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这么大一只肥兔子,多兑点水炖了,连汤带水的,足够他跟妹妹吃三天。

王小乙露出了今天最灿烂的一次笑容,抱起兔子,用比来时还快的速度狂奔回去。

兔子肉,够他跟妹妹饱餐三天,最近这天气越来越凉了,这兔子的毛,还能给妹妹缝个暖和的兔毛帽子,王小乙越想越开心。

“王小乙!”

但就在他要跑进镇子的时候,一声带着嘲讽的吆喝就响了起来。

下午时给了他一巴掌一脚的那个闲汉,一脸得意的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东仙镇的那位仙师,只顾着自己修炼跟玩女人,根本就不出去杀妖。

外头兵荒马乱,家门口又闹妖怪,这年头,像他这种打着仙师名号的闲汉吃饱简单,随便欺负欺负人,抢一波就好了,但想吃口肉可不容易。

下午抢走的那只兔子,他是真的献给仙师了,没敢自己留,但这只,活该他有口福。

闲汉冲着王小乙勾勾手。

王小乙第一反应就是跑,凭他的速度,这种看起来强壮,实则笨重的汉子根本抓不到他。

但还不等他行动,闲汉就阴恻恻的哼道:“爷爷知道你家在哪儿。”

王小乙僵在原地,闲汉慢悠悠走到他身边,先一把抢过兔子,随手拴在腰上,然后就是一记窝心脚。

“你这种小畜生也配吃肉!让你吃、让你吃……”

一阵殴打后,大脚死死踩住王小乙的脑袋,使劲的碾了三碾。

“听好了,以后你每天都要给爷爷准备两只兔子,少一只,爷爷就拿你妹妹去献给仙师。”

砰!

臭气熏天的大脚狠狠一踹,直到看到王小乙半张脸都被血沾满后,闲汉才心满意足的甩着肩膀走了。

缓了半天,王小乙才爬起身来,他擦擦脸上的血,扭头再次朝着那藏有妖怪的林子里走去。

妹妹,还等着他回家炖兔子呢,他,最会抓兔子了。

王小乙跑不动了,走路也开始一瘸一拐,忽的脚下一软瘫倒在地。

“呼……呼呼……狗曰的荡妖司,狗曰的殷泽!还有这条路,明明是平地,为什么硌得我腰这么痛?”

王小乙费劲的伸手从后腰把那异物拽了出来,借着月光定睛一看,是个小孩拳头大小的手捻葫芦,镇子里那些大户人家的老爷,腰带上经常拴着这种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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