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王於夫罗仰面于天,仿佛稍息于胜利前夕。

一个中土人,妄想穿越他三千人的精锐战争。

这是怎样的无知?

又是怎样的愚昧?

只是弹指间,这个人便会灰飞烟灭吧?

他以及他身后所代表的一切,结局亦是如此。

然而事情出乎意料。

随着持续传来的死亡怒吼,於夫罗这才睁开眼睛。

他很惊讶的发现,他的亲卫,此刻却不断倒在这个白袍中土战士的银枪之下。

这些匈奴亲卫,那可是族中最精锐的战士。

同伴的战死并没有让他们畏惧,依旧前仆后继。

赵云喘息着,看似从容的杀到了这里,没有谁能够了解他临了多么巨大的压力。

此刻他的力量已经不多了,但距离匈奴王还有一段距离。

远处。

袁谭早已经看不到赵云的身影,王的大阵中如云的匈奴旗帜,遮挡了所有人的视线。

但之前随着赵云的击破,匈奴王亲兵大阵不断动荡,如林的刀枪仿佛遭受了暴风的侵袭不断摇摆。

这样的波动一直在不断的深入内部,直到此刻变的格外静宁。

这说明了什么。

难道赵云已经……。袁谭捏了把汗。

张辽他们一方面和敌人战斗,一方面也是关注着赵云那里的情况。

现在,一点迹象都没有了,他们的心也跟着沉入到了谷底。

在这个世上,谁能够单枪匹马穿越匈奴王亲卫的大阵?

没有人能够做到。

但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激励着所有人。

“父亲大人,那赵云肯定是死了。”袁尚本就没有保有任何希望。

袁绍神色黯淡,袁家义士何其多,走到如今这一步,他也知道自己有许多过失。

匈奴王阵中。

於夫罗看着不远处的白袍战士,此刻仿佛深陷在沼泽里面,越是挣扎,陷的就越深。

战阵已经何等密集,只在此人这里有一块七八尺的空地。

“已经不行了吗?”

於夫罗见到赵云已经无法移动分毫,示意亲卫暂时停下攻击,对于死了很多人,他没有任何感觉。

便是他儿子的死,也只是悲痛了一晚而已。

“中土的战士,你叫什么名字?”

显然於夫罗也不得不承认面前这个青年人给了他太多震撼。

“神策府旗下,常山赵子龙!”

赵云是步行的,毕竟这么森严密集的亲卫大阵,骑马更加寸步难行,此刻距离匈奴王於夫罗还有大概三十米。

这段距离平常情况几秒钟就可以走完。

但此一刻,四周夺命的兵器无数就在寸外,而他的力量已经损失了太多。

他知道已经很难走完这最后一程。

於夫罗也清楚这一点,这才叫停了麾下的战士。

他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此刻说了出来。

“赵云,我很佩服你勇气。只要你发誓效忠我,效忠我匈奴一族,我便承诺,饶你一命。并让你成为我钦点的中土奴隶,随着我,目睹匈奴人的复兴!”

在於夫罗看来,赵云已经是强弩之末,根本无法来到身边。

并且,他还真的很愿意有一位这样的奴隶,这会让他的荣光,更加闪耀。

“效忠你?”赵云擦拭着银枪上的血迹。

“是的,这是你唯一活命的机会。似你这般武勇的人,在这里真是可惜了。加入我们匈奴吧,只有吾族,才能给你真正的舞台。”

“追随我的王旗,你的名字,来日必定威震这天地!”

於夫罗傲然道。

赵云一笑,“当你的族人在今后的日子里,因为你的死而惊醒梦中,他们会回想起我的名字。”

“……。”於夫罗。

“哈哈哈哈……。”於夫罗笑了,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仿佛一只土拨鼠,在对狼王倾诉他藏身的地洞是多么广阔无垠。

此刻,匈奴人还没有人知道赵云。

但在接下来,这个名字,注定刻在一代代匈奴人骨子里。

外面的大战在继续,每一秒,都有无数的人死去。

激烈的战斗,让匈奴王阵的宁静显得格外诡异。

“看,是子龙!”

典韦滴血的铁戟指过去。

“他还活着!”袁谭看到了那腾飞的身影。

神策军的将士们在这一刻被激励了。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腾飞的身影,包括匈奴人。

这身影所去的方向,他们惊呆了,忘记了彼此的战斗。

赵云飞了起来。

脚踩着匈奴人最精锐的勇士。

在数以千计的刀锋之上翱翔。

草原最强的雄鹰,也无法和他相提并论。

他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便是这世上最犀利的鹰击长空。

穿越了天地间的距离,来到了他所去的地方。

王旗大旜上的金鹰,也为之黯然失色。

“不可能!”匈奴王於夫罗震惊了,他见过的勇士如过江之鲫,从未有人能够在匈奴人最强的亲卫大阵中如此从容。

原来这个人刚才只是在伪装!

他的亲卫无不骇然。

无法相信已被部落的鸟雀,破茧,化身为最高远的雄鹰振翅,如今已经盘旋笼罩在了他们王的上空。

但他们的王绝非草原上的鼠兔,反而是最强壮的狼王。

王者的狼嚎响彻这边大地,金刀的狼爪,斜刺了出去。

赵云此一刻无比冷静,他深知,机会只有一次,也就是只有一招。在这千百最精锐的士兵大阵中,若是一招杀不了於夫罗,再不会有第二次机会。

他的确已经没有多少力量了,此招过后,再不会走出这片大阵。

“大公子,云能追随您,此生无憾矣。若我死去,请您一定要活下去。神策儿郎是那么爱戴着您,是您让他们成为真正的男子汉,是您让他们的家重新像一个家。这个世上可以没有云,但不可以没有您!”

银色的鹰击和金色的狼爪于阳光前碰撞到了一起,散发出夺目的光华。

鲜血随之泼洒天地。

於夫罗的金刀刺穿了赵云的肩头,他看着站在面前的赵云,于傲然中赞叹道:“真是令人惊讶的中土勇士,你超出了本王的想象力,经历了这般艰难险阻之后,终于还是来到了本王的面前。”

看着血流如注的赵云,不屑一笑,“只是可惜,你在本王面前是这等的孱弱无力,仿佛草原上的鼠兔,最卑微的蝼蚁。”

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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